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

0516-83990277

网址

www.jszhgl.com

地址

徐州市矿大科技园泉山科技楼四楼

官方微信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2025年4月15日发布了新修订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浏览:23

发布日期:2025/6/25 13:48:49

返回列表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C三等五级。

第三条 信用评价的范围,为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单位会员。企业可自愿参加信用评价。

第四条 中价协负责信用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协会),承担信用评价的初审、核查等工作。

第五条 信用评价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 申报条件、评价内容和要求

第六条 申请信用评价的企业,需有连续3年以上造价咨询业务经营收入。

第七条 企业在申请日期前3年内,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因本企业职务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严重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受到行政管理部门处罚,情节严重的;

(三)企业受到行业协会暂停行使会员权利惩戒的。

第八条 信用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履约意愿、履约能力及履约行为(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第九条 企业申请信用评价应对照评价标准内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十条 信用评价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

(二)保守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社会需求和行业发展导向相结合;

(四)利用信息资源,减轻企业填报负担;

(五)能力与信用相结合。

第十一条 参与信用评价工作的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中不得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三章 评价程序与方法

第十二条 申请信用评价的企业应按照中价协相关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价协官网http://www.ccea.pro完成信息填报。

第十三条 企业申请信用评价时,须包含其所有的分支机构。

第十四条 省级协会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地区、本行业申请信用评价的企业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报中价协。

第十五条 中价协组织对企业申请进行终评。终评结束后,评价结果在中价协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 在公示期内,中价协接受投诉、举报及申诉申请。

第十七条 中价协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通过官网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信用评价采用百分制评分,信用等级根据信用评价标准得分结果确定。信用等级与评价得分对应关系如下:

序号

信用等级

评价得分

说明

1

AAA

10080

表示企业履约意愿和能力很强,

综合表现很好

2

AA

8070

表示企业履约意愿和能力强,

综合表现好

3

A

7060

表示企业履约意愿和能力较强,

综合表现较好

4

B

6050

表示企业履约意愿和能力一般,

综合表现较差

5

C

<50

表示企业履约意愿和能力弱,

综合表现差

第十九条 信用评价标准中各评价项按项计分,每项得分不超过限额分值;评价项不满足标准的按项扣分,扣分不超过该项扣分限额。

第二十条 参评企业的申报内容与中价协已有数据库有差异的,将以现有数据库内容作为评价依据。如出现重大差异的,查实后进行修正。申报企业存在虚报、瞒报等不良行为,中价协将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中价协可组织相关人员或委托省级协会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检查人员不应少于3人。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申请信用评价的企业,应对其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对因提供虚假材料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 企业信用等级及历史记录可通过中价协官网向社会公开,提供实时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四条 已取得信用等级的企业如发生企业名称、企业地址、联系人等信息变更,应及时更新信用评价系统内信息;企业因分立、合并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的,应重新申请信用评价。

第二十五条 已取得信用等级的企业如有以下情形,中价协应给予取消或降低信用等级处理。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因本企业职务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取消其信用等级;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因本企业职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给予降级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信用等级;

(三)企业受到行业协会暂停行使会员权利、除名等惩戒的,取消其信用等级。 

第二十六条 企业信用等级被降低后,可申请信用修复。企业须在系统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中价协审核通过后恢复其相应信用分值和等级。

第二十七条 已取得信用评价等级的企业,可在有效期截止前6个月内重新申请信用评价。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价协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中价协〔202226号同时废止。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附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评价标准

计算公式

得分

限额

得分

扣分

限额

扣分

说明

1.履约意愿

1.1

价值理念

1.1.1

发展战略

企业有制订发展战略(包含企业的愿景、战略目标、业务战略、职能战略等内容)得2分,内容不全得1分,若无则不得分

2

一定时期内对企业发展方向、发展速度和质量、发展能力的重大选择、规划和策略等。

1.2

制度规范

1.2.1

法人治理

制订公司章程,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机制,每项得0.5

有经营团队职能建设情况,职责履行记录情况、股权结构情况、组织结构设置情况等相关制度,每项得0.5

1

1.2.2

规章制度

制订企业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行政管理、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等规章制度,每项得0.5

1

1.3

品牌形象

1.3.1

品牌建设

有品牌建设成果或注册商标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1

企业在品牌建设方面的主观意愿、追求的目标和发展思路等,如企业对品牌培育、建设、发展的规划以及是否注册商标、商标数量等。

2.履约能力

2.履约能力

2.履约能力

2.履约能力

2.1

技术能力

2.1

技术能力

2.1

技术能力

2.1.1

技术

负责人

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以及工程类、经济类、管理类高级职称,得2

仅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得1分,否则不得分

2

2.1.2

注册造价工程师

每有1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0.5

每有1名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0.2

0.5* X1 0.2* X2

12

1.“X1指注册在该企业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人数“X2指注册在该企业的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人数。

2.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最多可得2分。

2.1.3

职业能力提升

企业员工参加业务培训的,每次得0.3分(不含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延续需要的继续教育)

0.3*X

3

1.“X”为企业造价咨询从业人员上一年度参加工程造价相关业务培训的次数;

2.可以是外部机构组织的,也可以是企业自行组织的培训。

2.1.4

职工职称学历

每有1名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得0.5

每有1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得0.5

0.5* X1 0.5* X2

4

1.“X1为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数量。

高级职称指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等与造价相关的职称。

2.“X2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数量。

2.1.5

质量管理

企业有职业标准指南或自行编制的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范本模板或作业指导书,得1~2

0~2

2

2

根据职业标准或指南内容完整、规范、指导作用的程度,得1~2分,没有的扣2分。

企业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可行的质量奖惩办法,得1~3

0~3

3

1

根据质量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完整、规范、操作性程度,得1~3分,没有的扣1分。

有完整的项目咨询方案或计划书,得2

有复核流程单且保存完整、内容详实,得2

0~4

4

抽取评价期上一年度两个建设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的咨询项目,项目类型包括土建、安装、装饰、市政等至少两种,咨询类型包括结算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等。

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内容准确,得2

报告书内容完整、规范,得2

0~4

4

同上。

2.1.6

信息化

水平

具有咨询业务管理系统并使用正常,得2

企业已完工程数据库指标库、材料价格库等建立完善并投入应用,得3

0~5

5

1.业务管理系统能实现基本业务流程、成果文件系统的集成,得1分;能够满足客户管理、合同管理、业务流程管理、档案管理、绩效统计、成本管控等多种业务流的集成,得2分;

2.已完项目已录入数据库系统中或有已完项目的数据统计指标。

2.1.7

造价咨询业务成果文件档案管理

有专用档案室,得0.5

有专职档案管理员,得0.5

0~1

1

专用档案室照片、专职档案员聘任合同或聘任协议。

档案室中至少保存前五年完整的档案,得2

无档案台账扣2分,台账不完整,扣1

0~2

2

2

1.咨询项目登记表、档案台账和档案三者比对;

2.成立不足5年的企业,历年档案应保存完整。

2.2

经营能力

2.2

经营能力

2.2.1

经营年限

企业成立时间满10年的,得1

20年的,得2

X10=1

X20=2

2

“X”为企业成立时间,以首个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营业执照);

时间截止至申报日期。

2.2.2

造价咨询营业收入

企业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不足100万元的,得1

大于100万元但不足500万元的,得3

大于500万元但不足1000万元的,得5

大于1000万元的,基本分为10分,每增加200万元得1

X100万元=1

100X500万元=3

500万元X1000万元=5

X1000万元=10

每增加200万元得1

20

1.“X”为企业近三年平均造价咨询年营业收入。

2.“X”0的不予评价。

2.2.3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A的得2

2

企业上一年度纳税等级结果。

2.2.4

科技创新

近三年每参与编制一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中价协课题研究或在国家级刊物发表与工程造价相关论文得1分,参与编制一项地方标准、省级协会课题研究或在省级刊物发表论文得0.5

1* X1 0.5* X2

3

1.“X1为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中价协课题研究或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的数量。

2.“X2为参与地方标准、省级协会课题研究或在省级刊物发表论文的数量。

2.2.5

各类组织

党组织健全并正常开展党建活动的得1

未建立党组织的,在上一年度正常开展或参加党建活动的得0.5

1

有工会或妇联等组织,并正常组织开展活动的得1

未建立工会或妇联等组织的,在上一年度正常开展相关活动的得0.5

1

2.2.6

廉洁教育

对员工进行廉洁教育或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得1

与员工签订廉洁协议,得1

2

企业上一年度对员工进行廉洁教育或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

2.2.7

风险控制

制订可行的、完善的风险管控制度,得1

企业投保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保险的,得1

2

3.履约行为

3.履约行为

3.履约行为

3.1

社会评价

3.1.1

客户评价

造价咨询项目业主对企业成果质量、专业水平、履约情况、收费合理性满意的,得2

0~2

2

2

抽取两个建设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的咨询项目,均为满意记录得2分。每有一项一般的扣0.25分,每有一项不满意的扣0.5分。

3.1.2

客户表彰

近三年获得业主颁发的优秀企业荣誉证书或表扬信的,每个得1

2

3.2

社会责任

3.2.1

公益活动

企业积极参与救灾、捐款、物资捐赠、助教、助残、扶贫等慈善公益活动,每次得0.5

0.5*X

1

“X”为举办或参加活动的次数。

3.3

良好行为

3.3

良好行为

3.3.1

表彰奖励

企业在造价咨询活动中获得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其中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奖励得10/项,省部级得8/项,市级得5/项,县级得3/项,此项最高限得10

15

接上

良好行为有效期为申请日期近3年,最高得分限15分。

同上

企业在造价咨询活动中获得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或行业协会的表彰、奖励其中国家级得8/项,省(直辖市)级得5/项,市级得3/项;获得市级以上审计、财政、发改等政府部门的表彰或奖励省级及以上的得5/项,市级的得3/项,此项最高限得8

3.3.2

竞赛获奖

企业在参加造价行业组织的专业技能类竞赛中获奖,其中国家级得5/项,省(直辖市)级得3/项,市级得2/项;员工获奖按相应级别得分减半,此项最高限得5

3.3.3

参与行业工作

参与市级以上行业管理机构组织的计价依据的编制、教材编写、试卷命题、阅卷等,得1/人,此项最高限得3

派员参与造价行业组织开展的成果质量、信用评价、行业统计、行业自律等相关检查,得0.5/人次,此项最高限得2

3.3.4

高端人才

企业有中价协资深会员0.5/人;有中价协纠纷调解员0.5/人,此项最高限得4

3.3.5

校企融合

提供在校学生、应届大学生等实习、实训机会的得0.1/人;与高等院校或职业学院达成校企联合实训基地的得1分,此项最高限得2

3.4

不良行为

3.4.1

违法处罚

非企业主要负责人因本企业职务行为受到严重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

5

不良行为有效期为申请日期近3年,若不良行为处罚期超过3年的,以处罚期为有效期。

3.4.2

违规处罚

企业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行业协会处以通报、责令整改或其它处罚

5

3.4.3

不良记录

企业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权威信用机构有不良信用记录

5

    

100


江苏中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徐州市矿大科技园泉山科技楼四楼 | 联系电话:0516-83990277| E-mail :2072379970@qq.com

江苏中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号: 苏ICP备2020059646号-1